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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酷立方众创空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25  访问量:  来源:酷立方公司  

第一条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公司相关信息,参照市政府、市国资委等政府信息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范围: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章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三条 公开渠道:“扬州酷立方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宣传版报等。

第四条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企业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企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企业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本企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第六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企业信息公开申请:

(一)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扬州酷立方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当面递交企业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华城科技广场2幢3楼,扬州酷立方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办公室;受理时间:8:30-11:30,13:30-19: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4-87990800。

(二)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企业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华城科技广场2幢3楼,扬州酷立方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5000。

(三)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14-87990800。

(四)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提出申请。

第七条 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获取企业信息,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

(二)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企业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企业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三)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第八条 本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企业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网站自行查找。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公开的企业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公开的单位信息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但本单位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六)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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