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扬州教育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该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该集团党总支自觉把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该集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推进整改落实。集团党总支充分认识到,狠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就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的体现。集团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集团党总支把提升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消除认识误区。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对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党总支迅速部署巡察问题梳理分类,将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12条意见细化为57个问题,每个问题内容具体、指向明确。按照党总支和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以及集团部门、子公司的职责划分,将57个问题逐一分解到人头、到部门、到单位,严格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责任主体认真研究,积极回应,形成116条具体整改措施。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整改落实。集团党总支明确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总要求,是将整改落实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整治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集团公司围绕三大主业加强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集团巡察整改办公室以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为依据,编制了《巡察整改落实执行清单》,将57个问题、116条整改措施分解到每个党总支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子公司,分别下达《巡察整改落实执行通知书》,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成果输出要求。
四是坚持长效常态推进整改落实。以巡察为契机,净化政治生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这是集团党总支加强巡察成果转化的坚定目标。按照这一目标,集团巡察整改办公室按即行即改、达期整改、长效保持三大类别,对巡察整改清单内容进行分类梳理,分别提出整改建议。注重借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引进开发的工作目标任务可视化信息系统将于四月底前上线运行,这将有助于提高集团日常工作的管控水平,也有利于巡察整改落实任务的全程监督。
二、狠抓整改落实,力求整改实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一段时期内领导班子在民主决策、凝聚共识上有差距,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拖拉、推诿、走样,驾驭、突破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3月16日召开集团党总支会议,围绕集团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商量解决措施。二是3月23日完成总经理室成员分工调整,为进一步提升班子决策能力创造条件。三是制定集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和谈心谈话制度,提高决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领导班子下基层、到一线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每个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次数不少于两次。
2.关于“南邮通达学院建设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迁建等项目在拆迁征地、资金筹措等方面举措不多。792等地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久拖不决,有违市政府交办融资建设通达学院的初衷。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前后耗时近3年时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南邮通达二期项目建设进展,一阶段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6月底进场施工。二是792地块一批次别墅已于2017年底交付,二批次别墅将在6月底前交付;二期项目已经具备开盘销售条件。三是对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迁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3.关于“广陵新城867等3个地块至今均无实质性进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广陵新城867地块方案于2018年2月14日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年内确保开工建设,2021年底完成全部投资。二是集团拟将882地块建设成为特色化青年人才公寓,着力打造学产融城示范区,该方案得到市规划局认可并已纳入扬子津科教园区延展总体规划之中;项目预计年底前完成方案报规,2020年前完成全部投资。三是通达学院定向筹资的邗江地块已与市国土局和邗江区政府进一步对接,今年底前完成土地出让手续,2021年前完成全部投资。
4.关于“多年来,集团习惯于行政思维做决策,总经理室成为议事决策机构”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集团党总支、董事会、总经理室的议事规则,完善内部决策机制。二是坚持把党总支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发挥党总支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5.关于“党总支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无原始会议记录,无议事过程,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2017年的会议记录存在应付巡察后补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3月16日集团党总支会议明确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概念划分和注意事项。(1)对于“三重一大”等需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会议,要求过程记录,忠实于发言者的原话;(2)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的传达,以及董事会和行政的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必要时还要有会议纪要;(3)对于中心组学习的研讨交流,要有详细记录。二是制定出台集团会议管理制度,对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纪要、议定事项督查等作出进一步明确。
6.关于“职工董事长期不参加董事会议事;监事会形同虚设,从未履行职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集团已经完成了职工董事的改选任命,并自今年1月19日集团董事会二届四次会议起正常参会履职。二是按照公司法要求及时通知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集团董事会,其中包括国资委派驻监事和职工监事。此项整改已经完成。
7.关于“党务企务公开不够透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集团四楼和教育资产、教育置业公司办公场所设置党务企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集团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信息。二是发挥集团官网“集团公告”栏目的作用,及时发布党务、企务相关信息,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三是制定下发集团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定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
8、关于“2014-2015年,领导班子存在畏上、畏难和求稳思想,对企业发展缺乏信心,悲观研判形势,集团内部充斥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氛围;集团两个主要领导间不沟通、不协调,各行其是;集团党组织‘把方向、谋发展、带队伍’功能丧失,影响延续至今”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班子从两年前的问题中汲取教训,积极营造团结干事氛围,利用年度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决策议事规则,落实集团班子民主集中制。三是制定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提升能力水平。
9.关于“2010年拍得的蒋王643地块,至今仍未开工;2014-2016年未能全面完成国资委下达的考核目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643项目方案已于去年8月7日经市规委会原则通过,4月底前将完成总评批复,确保今年三季度开工建设。二是对照国资考核办法和集团发展目标,健全经营分析、财务分析、项目督查、绩效考核等各项机制,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考核目标。
10.关于“2016年以来,集团在加快发展中,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节奏跟不上,中层干部专业能力欠缺,普通员工不知怎么干”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员培训,坚持集中式培训每月1场,3月30日邀请扬州大学潘明华教授就“职业化的养成和塑造”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发挥项目主阵地作用,组建“扬州创新中心项目工作小组”、“扬州技师学院迁建项目工作小组”等,着力在项目管理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
11.关于“集团核心化能力较弱,与子公司间衔接不顺畅,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热接待、冷处理,就差最后一公里;置业公司甚至为南邮通达学院项目中的一个申请表多次跑集团部门”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和完善集团和子公司权责界面,明确业务流程和流转时限,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促进办事效率提高。二是开展集团部门和子公司重点岗位人员交流,首批4个岗位已经到位。
12.关于“集团很长一段时间内事业发展步子不大,存在资产规模小,融资能力不足,改革转型困难多等问题;在国资委下属的14家国有企业中,连续三年考核位列末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去年明确的“教育与科技服务业、体育卫生养老业、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大主业,制定集团发展规划。二是围绕国资委考核目标,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子公司,集团分别与职能部门和业务板块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经营目标责任书》,指标更具体,目标更明确。
13.关于“集团重大决策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不够,2016年以来,集团先后投资开发了882地块、643地块、867地块、悦课时钟教室、扬子津青年街、江广智慧城SJC等众多项目,特别是天凌大厦项目,员工普遍对“铺摊子、摊大饼”现象表示担忧,认为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短期内尚不能产生盈利点和现金流”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审视集团在手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逐一梳理项目投入产出效果和实施策略。二是加快推进E立方教育综合体、“1+1+6+N”的城市养老服务体系等一批在手项目的实施,争取缩短投资周期,早日投运见效。三是更加慎重推进南邮通达二期、技师学院迁建、创新中心建设、城市东南片区更新改造等一批重大民生和城建重点项目的实施和方案调研。
14.关于“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对下属的请示汇报不能及时审核,效率低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制度修订清单中增加请示报告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下属请示汇报的回复时限。二是明确集团综合管理部做好请示汇报文件的跟踪提醒。三是推进网上办公平台的建设与使用。
15.关于“工作中重布置、轻检查;内控制度建设等议题,多次议、议多次,议而不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工作任务的落实,明确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分别对管理任务和项目任务进行督查。二是引进开发工作任务可视化平台,通过信息手段加强工作协同和督查。此项整改已基本完成。
16.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滞后,如792、643、867地块项目整体延期3个月至2年不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排定792、643、86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赶工措施。二是教育置业公司出台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项目进度全员考核挂钩。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7.关于“党组织抓党的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作用弱化、功能空化;2016年以来,集团党总支仅召开6次党总支会议,除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外,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中心组学习没有联系实际研讨交流”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党总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二是组织内控制度修订完善,首批制度已经完成,全部修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明确每个月第二周的周五为集团党总支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日。四是联系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制定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18.关于“从未听取下属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对子公司党支部换届工作指导不力、班子配备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集团党总支书记在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听取下属支部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严格按照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完成集团党总支换届工作。三是党群工作部负责完善各支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19.关于“领导班子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支部每次组织活动做好签到工作,做好支部活动纪实记录。半年汇报支部工作情况时,签到表和支部活动记录作为台帐上交总支书记审阅。二是将支部签到和记录情况,作为年底支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20.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形式,问题整改走过场;2015年“三严三实”查摆的问题与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查摆出的问题基本相同,应付了事未见实际整改成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2017年度集团班子民主生活会过程中,按照上级要求在会前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做好了充分的会前准备;对照梳理出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自行撰写相关材料,会中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整改提高的要求。二是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成部分。
21.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无计划,没有正常开展‘三会一课’”问题的整改。
一是3个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正常开展“三会一课”。二是每季度对各支部的台帐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排名靠后的支部作出批评、给出指导意见和整改时限。三是集团党群工作部加强对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监督,落实集团党支部工作“五位一体化”考核暨支部书记履职考评细则。
22.关于“党支部个别支委不知晓自己的分工,有的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内容不清楚;党总支、党支部混为一谈,吸纳积极分子入党等事项由党总支讨论表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七项重点任务要求,发放到各个支部,各支部对照任务要求,开展支部学习会,每位党员发表想法和建议。二是关注市国资委培训动态,及时选送支部支委进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三是4月份党群工作部对三个支部委员会和子公司党务专员组织一次党务基础知识培训。
23.关于“党建台账缺失严重,党员年报未如实反映情况,有的党员已离职仍列年报名单之中”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完善集团《党员花名册》、《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二是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经重新排查,已不存在失联党员。
24.关于“有的老员工多有摆老资格、怨天尤人,不谈贡献谈资历、不谈业绩谈工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培训,重塑企业文化。二是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5.关于“在巡察个别谈话期间,有的员工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是一问三不知,张口只讲工资低,其他不关自己事”问题的整改。
一是培养员工责任意识,将个人的成长和集团公司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建立健全《集团荣誉体系》,强化荣誉共同体观念。
26.关于“集团员工普遍学历不高、技术不专,专业人才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执行《集团2018年人才发展项目计划书》,将集团、子公司中层以上人员纳入人才发展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提升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三是对接时代光华线上课程开展全员网上培训,预计4月底上线实施。
27.关于“三大主业发展大多依赖于外部专业团队运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控股合资子公司治理架构进行调整,董事长均由集团副总经理担任。二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主管,3月份到岗。三是安排集团人员10余人参与三大主业项目建设,安排5人次参加合作项目的工作锻炼。
28.关于“人才引进与管理乏术,子公司实体化运作后,招聘的员工有的仍不适岗”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人才招聘条件,今年3月份对外招聘了3人,做好岗前培训工作的同时对1名不适岗人员进行了劝退。二是认真落实《2018年集团干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等知识的培训。
29.关于“人才进出机制不健全、优才环境氛围不佳,陷入“能者想走、庸者愿留”的国企用人困境,两年来先后有多名员工辞职,却无人因无为被辞退”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实行人员与岗位匹配、能力与绩效匹配、绩效与薪酬匹配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今年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了《个人业绩承诺书》,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4月份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免去了一名子公司副总经理。
30.关于“2016年起集团与南京弘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企业架构、定岗定薪、培训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员工反映培训的关联性不强,‘性价比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人力资源部结合集团员工实际需求,与弘策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进一步丰富员工培训层次和内容。二是拟与时代光华合作E-learning平台,增加培训的普及面和个性化,提升员工成长效率。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31.关于“2014-2016年集团领导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旁落,从未定期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习惯于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23日集团党总支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对2017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18年全年工作进行部署,集团班子成员、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分别递交《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分别就2018年党建工作作表态发言。二是将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列入集团会议管理制度,常态化坚持。
32.关于“‘两个责任’清单未细化,并简单地将责任落实归集到纪检监察室。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过问、不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党总支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纪检监察室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3.关于“未见2014年以来集团领导班子开展干部任用、岗位调整等上岗前的廉政谈话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干部任免工作,落实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做好全程纪实。二是把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全程纪实环节之一。
34.关于“2017年薪酬制度改革中纪检监察室列为岗位最低档,地位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明确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为同一岗级。
35.关于“2016年10月集团在市纪委的建议下设立纪检监察室以来,年度无工作计划,未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没有发挥内部腐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2018年起制订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建立集团公司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制订年度警示教育方案。
36.关于“对招投标、融资、材料设备采购等敏感岗位和环节缺乏有效制约,监察室参与的集团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只负责拆封标书,完全沦为招投标工作的‘稻草人’和‘挡箭牌’”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供应商进行了打分、评价,将不合格的调整出名录之外。二是对集团招标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是明确招标工作的权责界面,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实质性监督。
37.关于“信访件处理方式不当、效果不好”问题的整改。
组织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对信访工作进行专题学习,了解掌握信访件的处理流程和方法。
38.关于“2016年以来,集团办公会三次提出修订内控制度,进展缓慢,直至巡察组进驻前汇编成册;有的制度生搬硬套、有的制度“依葫芦画瓢”,并将制度汇编装订时间提前到6月”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制度自查堵漏专项行动。已完成制度修订清单和时间计划表,首批制度修订已经完成,全部制度修订工作6月底前完成。
39.关于“所有制度未经廉洁性评估;修订公司章程未经董事会通过”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制定和执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市国资委审批通过。
40.关于“制度出台后,未及时组织学习,员工反映不知情,如在招投标过程中仍按老习惯、老程序行事,制度与执行完全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已有内控管理制度在各个层级的宣贯。二是加强对制度执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41.关于“融资领域一度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融资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列入融资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经侦支队对以往融资行为进行核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42.关于“一些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运营管理部加强对招标工程进行现场沟通、协调,2月份以来完成招标5项,现场踏勘11次。二是集团审计部将招标专项审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纪检监察室参与。
43、关于“部分单位成‘中标专业户’,巡察期间抽查的8个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有的单位中标7个”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中标7个的单位在招标流程上进行回头看,确认招标工作无差错。在现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对招投标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完善,使各项工作程序清晰、责任明确、次序井然。二是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工作中做到“四个公开”。标前信息全公开。招标公告均在集团网站及其他公开媒体平台发布。对符合进入扬州公共交易中心的项目一律进场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全公开。在开标会上,邀请纪检、审计以及相关建设单位代表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报价、评委评分结果及现场推荐中标候选人,杜绝了评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最高控制价全公开。在招标活动中,由审计部门对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严格把控,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最高控制价,杜绝围标、串标现象。中标结果全公开。评标结束后,将中标结果在集团网站公示,接收监督。三是集团纪检、审计部门从项目立项、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到开标、评标、公示,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4.关于“特校有关装修工程先施工后招标,792地块二期工程施工单位提前一个月进场施工,后补招标手续”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各项目督查力度,对集团招标项目招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二是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专项审计。
45.关于“无标准补偿未中标设计单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突出招标文件审查,坚决杜绝不合理补偿行为。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合同会审和造价咨询。三是对相关涉及定价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缺失环节必须补齐,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46.关于“2016年9月市纪委牵头组织的财经纪律检查后,集团对违规发放现金、高标准体检费用和职工集资等问题进行了整改;2017年集团工会仍然补发了2016年三八妇女节礼包”问题的整改。
对补发三八妇女节礼包事项立行立改,涉及17人共退还该项已发福利金额8500元。
47.关于“2014-2016年,集团及子公司在交通费或办公费中无明细列支市民卡、大润发、欧尚超市及金鹰购物费用”问题的整改。
2018年起,杜绝列支购物卡等费用支出。
48.关于“公务接待费无审批手续,定点酒店集中结账,大额现金付款,无具体消费清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完善审批手续。二是进一步强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意识。
49.关于“食堂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质量等方面要加强有效制约”问题的整改。
制定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列入综合管理部年度考核内容。
50.关于“除正常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办公会外,还有每周例会、项目例会等,以会议布置会议,以会议检查落实,质量不高、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会议管理制度,对会议议题、组织、议定事项督查等予以明确。
51.关于“有的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本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中大部分为扬子津项目工程款,目前正在进行该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待审计结束清算该项目往来科目。二是教育资产公司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预付账款余额中3年以上账龄的金额为149.54万元,其他应收款232.31万元,预收账款128.78万元。要求资产公司应核实余额、查明原因,对预付账款中未列支成本费用部分及时补记;对应收未收的款项进行催收,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须按照市国资委发布的不良资产核销处置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核销;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往来,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52.关于“有的5000元以上费用未经董事长审批”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通过用友NC系统对审批权限进行设定,5000元以下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批,由系统自动控制审批节点,未完成审批流程的单据无法传送给财务人员报账。
53.关于“大额现金支付频繁”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集团财务制度规定现金结算限额为1000元,2016年以来,集团公司对于费用报销、工程付款基本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只有如发放员工车贴等个别事项还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二是今后仍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对大额款项采用转账支付。
54.关于“近年来仍然以治安费名义赞助辖区派出所”问题的整改。
自2017年初起已经停止治安费赞助,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外捐赠管理。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集团党总支将在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帮助和指导下,继续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用系统思维、改革举措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持之以恒抓好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提升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为实现集团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扬州教育投资集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电话:0514-87181821;邮政信箱: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邮编225002(信封请注明:对扬州教育投资集团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zswxc@163.com。
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