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创业中心建设及综合实训楼吊顶、立面协调工程检测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创业中心建设及综合实训楼吊顶、立面协调工程检测,包含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测及所有其他工程相关检测。
三、合同估算价:约5万元
四、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内。
五、工期:约140天(同施工工期)
六、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12 月2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八、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资质认定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房建工程备案类)。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执业资格。
3、其他:报价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九、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被授权人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近3个月内)报价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查勘、报价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的承诺文件。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投标文件应按照比价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3)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字样。
(4)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报价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十二、报价、结算、最高限价及评标方法
1、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结算时费率不作调整。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最终检测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3、所有投标报价以费率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报价最高限价:《扬州市建设工程检测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费率的85%。
5、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比价文件所确定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价格体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报价单价应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规定收费标准(简称扬州市收费标准,下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统一比例打折让利,报价超过投标限价为废标。
6、检测费用的单价按照扬州市收费标准x投标报价费率计算。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测(含报价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由报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的检测费用且经甲方同意实施的项目)均按此标准结算,凭由乙方报送并经甲方、监理单位或跟踪审计单位确认的检测费项目清单、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本项目最终检测费用以甲方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
(注:含报价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由报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的检测费用且经甲方同意实施的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7、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比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中,评审出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但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十三、付款
本项目采取固定费率,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最终检测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结算价=实际发生检测数量*《扬州市建设工程检测收费标准》(2018版)计价清单单价*投标报价费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完成所有检测工作量审核后按投标报价费率审核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税务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十四、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投标文件及主要合同条款(另附)和投标报价文件签订工程检测合同,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检测服务。
十五、其他
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12月15日上午11:00前提出,过时按同意以上条款处理。
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9:30分;
5、开标会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9:30分;地点: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开标人员: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14日下午17:30,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0514-80981252;1589641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