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教动态 > 集团要闻 > 正文
集团公司申报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取得实质性进展
发布日期:2021-12-03  访问量:  来源:财务部  

11月29日,省发改委向集团下发专项意见(苏发改财金发(2021)1164号),认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符合《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同意集团继续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企业债。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企业债是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新政策,用于支持重点社会领域产业的专项债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集团于2020年9月正式启动企业债申报工作,中途由于疫情、金融政策收紧等原因影响了审批进度,但集团公司仍按原计划毫不松懈、着力推进,开展市场调研,不断细化项目运营方案,持续完善申报材料。收到省发改委专项意见后立即向相关机构进行申报预约,待正式受理后,本次企业债将进入国家发改委实质性注册审核阶段,力争早日发行成功。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   苏ICP备2021003268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