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文津中学综合实践多功能教室改扩建工程勘察 |
2 | 标段名称 | 扬州市文津中学综合实践多功能教室改扩建工程勘察 |
3 | 招 标 人 | 扬州市文津中学 |
4 | 招标范围 | 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察,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
5 | 合同方式 | 总价合同 |
6 | 质量要求 | 合格,满足国家规范及技术要求。 |
7 | 工期要求 | 该项目自具备勘测条件之日起7天内提交成果资料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9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近3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黄牌、红牌企业中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1 | 招标控制价 | 1.6万元 |
12 | 付款进度 | 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通过审图办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 45 日内有效 |
14 | 踏勘现场 | 本次招标不安排现场踏勘,如各投标单位需踏勘自行前往。 |
15 | 澄清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提出问题的方式:邮件提问或书面提问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1年01月19日 答疑澄清的获取方式:邮箱或书面获取 |
1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7 | 投标文件递交 地 点 | 递交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
18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9:30 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
19 | 开 标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
20 | 投标密封要求 | 所有投标文件封面和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如有)及投标人的名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部分。 |
21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22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23 | 其 他 |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查阅投标报名邮箱公布的有关该工程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信息,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 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 |
24 | 声 明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正确的,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如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 |
25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4-80981252、15896415206 |
26 | 备注 | 1、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现金支付(领取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2021年1月18日下午17:00);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元由中标人开标结束后支付 2、 投标人须按照图纸自行报工程量和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