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教集团”)拟在中国银行商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定向融资工具(PPN),总额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主承销商。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债券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信用评价
(1)截至2021年末,主承销商的净资本情况
(2)2021年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如投标人为银行则无需提供)
4、承销业绩(WIND数据来源,NAMFII口径,主承销、联席主承销业绩以实际承销金额为准)(附件3):
(1)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排名;
(2)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省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排名;
(3)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承销商在扬州市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
历史合作情况(附件4)
截至2021年末招标人在投标人的贷款余额;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有效可用授信情况;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向招标人发放贷款的执行利率情况;
2019年-2021年投标人认购招标人发行债券情况。
6、承销费率报价(附件5)
本次债券承销费用基准报价为0.25%(年化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费用),不接受浮动报价。
7、历史承销表现(附件6)
2021年主承销AA主体、AAA担保非公开发行3年期(不含特殊期限)定向融资工具(PPN)的发行利率控制情况。
8、发行方案设计(附件7)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预计获取批文时间等。
9、项目团队能力(附件8)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资历、债券承销经验、协会沟通能力等。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招标文件内容与格式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评分第一名的为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2)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因素,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2月23 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PPN)拟全额用于提前偿还2025年5月到期的“华安-债权投资计划”(其中1.5亿元2025年5月21日到期,3.5亿元2025年5月29日到期),债权人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不能提前偿还,则不予发行。
2、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投标人不得以虚假陈述或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4、遴选评审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5、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联络人:徐艳阳
联系电话:0514-87090062
邮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219号科教投资大厦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