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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学生食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1  访问量:  来源:运营管理部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科教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学生食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学生食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ZYJSXYCG-20220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40万元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每月按需供货,每月结算一次。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8日09:0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报名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9月2日14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15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谢国媛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日15点00分

开标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2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国媛

电   话:0514-8711677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万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广陵支行  

账  号:90060188000070311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9月2日下午15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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