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翼立方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蜀冈园保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蜀冈园保安项目
项目编号:YZYLF-2022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56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外地(公司注册地非扬州大市内)投标人应提供经扬州市公安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金乐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13665282125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翼立方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斌斌
联系电话:18012123073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路88号翼立方大厦11楼1102室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9月30日上午9: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填写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十、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2人。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