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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访问量:  来源:集团运营管理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具体项目的规模按照具体工程实施时确定    

2.1.3工期要求:具体项目的工期按照具体工程实施时确定    

2.1.4其他:

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建立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库施工单位:选前3名入库。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期限为1年,在服务期内招标人选择一家或多家库内单位实施零星维修,资源库不产生费用,仅在库内选择后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产生费用。    

2.2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室外配套、幕墙、景观绿化、钢结构等专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1具备经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2.2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2.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2.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2.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二部(邗江北路68号西入口三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投标人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

 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2CUM0ChCCi9OD5-uMEsVQ 提取码:wj19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下午3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邗江北路68号西入口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219号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225009

联系人:                                  联系人:张琴

电  话:                                  电  话:0514-80827735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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