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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科培中心16#楼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访问量:  来源:教育发展公司  

本次招商为本公司下属科培中心(甲方)运营的科培中心16#楼,包括整体客房、培训、餐饮等,面向市场寻求有酒店经营管理经验、有市场拓展能力、能承接相关配套服务和餐厅运营业务的主体(乙方)为合作单位共同合作运营16#楼。

一、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乙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法人,信誉良好,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2、乙方过往运营无安全事故,在最近2年内,无由于安全原因与招商人解除合同;

3、乙方在扬州有在营酒店类项目2个以上,年营收500万元以上,项目主要负责人有高星级酒店运管经验,具备履行运营管理本项目的能力;

4、乙方具有文旅项目运管经验,具有研学、培训、党建类目的地咨询、运管经验,相关文旅、研学项目年营收300万元以上;

5、乙方在一线城市具有分支机构,有能力开拓、导入外部市场资源(有北上广深资源者优先考虑);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商要求

1、客房及培训业务合作。甲方设置年营收450万元。整体客房及培训业务营收归属甲方。乙方团队按甲方要求负责前台、客房板块的管理、服务及相关营销管理工作,配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各类人员。乙方相关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除商业租赁、餐饮收入外的营业收入(客房、培训会议等)分成,营收达到450万元时,甲方分成75%、乙方分成25%;超过450万元时,超出的部分甲方分成70%、乙方分成30%。甲乙双方就乙方配备人员商议基础人员费用,甲方向乙方预支付营收分成。甲乙双方围绕16#楼以外开展的研学等其他业务营收或利润分成方式一事一议。初次签订合同时间为1年。

2、餐厅合作经营。甲方提出整体管理使用要求,管控安全和品质,餐饮业务营收由甲方并表。餐厅运营所有人员、食材、能耗、税金等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5万元/年。初次签订合同时间为1年。

本次合作经营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甲方根据营业额设置下年度营业额标准及相关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商议次年度合作模式或续签合同。

贵公司如有合作意愿,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的承诺书、合作经营方案、餐厅运营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前来报名。报名时间:3月21日-25日(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路88号翼立方大厦11楼招商部)

联系人:孔祥龙

联系方式:18952755539

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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