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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3-05-30  访问量:  来源:科教建设公司  

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工程(包含不限于:一台630KVA的箱变(租赁期暂按16个月)、箱变基础、基础接地、高压电缆、电缆管沟及电缆井、管沟接地等)施工;负责临时用电验收送电,确保项目临时用电的顺利接通。

3、招标控制价:15.27万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4、工期:土建部分施工工期要求:20日历天;箱变租赁期暂按16个月(按实际租赁期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手工程。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现场投标登记后由招标代理统一发放。

四、投标登记时间和地点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6月5 日 17:00时

投标登记地点:扬州润扬北路19号2楼代理部,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登记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云龙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1875273862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5:00,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云龙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18752738623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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