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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部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9  访问量:  来源:科教建设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部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拆除工程,建设单位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紫藤路19号(江苏省扬州中学北侧、扬州市教育局西侧)

2.1.2建设规模: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部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内部分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施工,具体面积及结构形式以现场实物为准。

2.1.3最低投标限价:给付招标人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含税)

2.1.4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7 月 14 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时间为准,发包人前 3 天通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8  2 日。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按要求将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详见2.2招标范围。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完成房屋、构造物拆除及清理,从中标人接收被拆房屋之日起,按中标工期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部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内部分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施工,存在整体破坏性拆除以及建筑物部分拆除,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基础及处理、主体及装饰拆除,完成场地平整,并清运完建筑垃圾,无附属物、地下无管网、无线杆、无暗沟暗池等,同时考虑残值回收部分的扣除等。部分拆除建筑物时,应保证剩余部位完好性,不得破坏建筑物保留部位。(具体详见拆除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合同(含拆除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2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再“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 2023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21);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核查;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标段,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给付招标人费用投标报价最高,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yz-kjjt.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225002

联系人:                             联系人:徐敦芳

电话:                               电话:13705274664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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