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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邮通达学院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访问量:  来源:集团运营管理部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邮通达学院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邮通达学院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JT-202309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南邮通达学院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含项目平衡地块的运作情况与南邮通达学院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情况及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原环境资源学院合并办学债务。。

服务期限:2个月。

本项目预算13.8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8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玉君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君  

电话:0514-82129121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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