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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训练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访问量:  来源:项目管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训练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训练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开发区七里甸路2号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94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训练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概算内全部工程类、家具设备采购类项目的监理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宿舍楼、教学楼、食堂、阅览室、训练馆、田径馆、办公楼的装修、智能化、加固、安装、拆除、校园文化提升、家具设备采购等。

2.4监理服务期:(1)阶段一:教学楼提升、宿舍楼装修改造、训练馆空调。2024年6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154日历天;(2)阶段二:训练馆、田径馆改造、办公楼改造、食堂的改造。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334日历天;(3)阶段三:图书馆改造、校园文化、景观工程。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181日历天。

2.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31.07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10.2 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

3.10.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三楼东咨询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0时00分

6.2 投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http://www.yz-kj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秋萍

电话:

电话: 0514-821291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件:3766711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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