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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新建高中项目试桩及工程桩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访问量:  来源:项目管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区新建高中项目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瘦西湖路以东、秋实路以南、史可法路以西、北城路以北

2.2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7519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试桩及工程桩桩基检测服务;

2.4服务期限:试桩检测与工程桩检测工期独立计算,非连续作业,检测周期包含每次进退场。试桩检测工期5日历天;工程桩检测工期暂定20日历天,随施工进度穿插进行,且应满足总承包单位整体施工进度安排。

2.5合同估算价:  72.53 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同时具有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31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董琪

电话:0514-80820678

电子邮箱:957379129@qq.com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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